王青苏
近日,山东省齐河县爆出了一件特大新闻:持假县委书记签名,33人混进党政机关工作,一时成为笑谈。
其实,作案者的手段并不高明。无业游民时国祺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
这件案子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倒是奇在案发后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态度上。县公安局主管行政的副局长为人事局开脱说:“有领导人的签名,又有印章,人事局工作人员当然以为是真的,就按正常程序办了。”劳动局工作人员坦然地说:“只有那个签字是假的,后面人事局出具的接受介绍信之类全部是真的,按照常规我们应该接收。”根据规定,党政部门进人都要有县编委主任签字,县编委主任由县长兼任,县委书记没有这个权力。而县委书记却说:“只有我签字才能办。并无不妥,因为是党委负责制。”齐河县机关进人一直由他来负责签字,所以才假冒他的签名。真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
这位县委书记还说,这几年齐河县严格执行了进人程序。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既然“严格执行了进人程序”,为什么一个骗子玩了一个小小的花招,签上县委书记的大名,就能够轻而易举地打通各个关节,畅行无阻呢?而且混进党政机关的33人,有的上班已达几个月,在一个小小的县城,为什么长期没有被发现?更为可悲的是,案发后,互相推卸责任,说是大家都负责,一旦出了事,谁也不负责,想打屁股,都找不到屁股可打。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借问各位看官,该向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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