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争升级闹上法庭
张保华虽然冲动之下说出要上法庭的事,但他并没有真的想打官司。
张保华的一位知情亲戚透露,张保华有一次是耐着性子找到马同祖商量,对其已产生反感的马同祖还是同样的话:“这不是我说了算,再说,我现在资金周转不过来,到哪儿弄钱去给你?”结果不欢而散。
2005年11月28日,张保华向南漳县城关法庭起诉马同祖,要求其支付下欠的工程款46万元,并按约定的日万分之四的标准支付利息,同时支付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马同祖被昔日兄弟告上了法庭。
2006年5月,经过几个月拉锯战后,法庭并没有完全支持张保华的诉讼请求,而是做出最后调解:马同祖向其支付余下的工程款35.4万元,原来合同自愿解除。
对于官司的最后结果,两方都有不同的理解。张保华认为,他之所以没有得到法院的完全支持,是因为马同祖利用自身的影响力,“买通了法官”。马家人却觉得张保华这样不“领情”让他们感觉很冤,最后确定的35.4万元中,其中8万元是马同祖自己拿出来的。因为合伙人不同意那样调解,要求判决,马同祖为了息事宁人才如此。
张保华勉强接受了法官的调解,但少了十多万元的工程款。这场官司后,他与马同祖的关系算是降到了冰点。此时张保华唯一希望的就是马同祖依调解书约定的时间一次性支付下欠的工程款,他不断找马同祖索要余款。马同祖告诉他在9月30日前付清,而张保华认为他是刻意在拖延时间,两人又一次发生争吵。
随着时间的推移,依然没有得到工程欠款的张保华情绪越来越焦虑不安。
巨大的债务压力几乎让张保华喘不过气来,而马同祖的工程欠款再次成了他的救命稻草。据说他与银行方面达成了协议,如果能还上利息和部分本金的话,可以考虑延期贷款,否则银行方面只能采取法律措施起诉他。
就在张保华索要欠款期间,马同祖还在银行抵押贷款了不下1000万元,13处大型工程同时施工。但为钱急红了眼的张保华根本不睬马同祖的辩解。
[上一页][1][2][3][4][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