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总值约3000万元,业内人士称中标结果可“精确预测”
远来的和尚会念经?新华社发
公开招标的公告明确指出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外知名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产品(圆圈所示)。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记者张敏)今年1月将举行的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路面设备招标,涉及政府采购约3000万元。不过,在其招标的技术规格规定: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这样导致国产自主品牌生产厂商只能成为“看客”。根据该项目招标公告,此次政府采购的绝大多数路面设备必须是“洋品牌”。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对国产品牌来说,这就像婆婆还没看到媳妇、仅听到名字就把她先否决了。
政府采购拒绝国货
2006年12月12日,中国公路项目信息网等媒体发布了一则招标公告,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等单位购买铣刨机等设备若干。
其中沥青路面修补设备、洒布车等多种设备在“技术规格”一栏中明确要求是“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这意味国产自主品牌不具备入围资格。
“国际惯例”拒绝国内小厂
负责组织此次采购事宜的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务处处长陈雪飞介绍,本次政府采购是江西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等设备的首次公开招投标,总值约3000万元。
她表示,本次设备采购完全按照“国际惯例”进行。之所以大范围拒绝国产自主品牌的设备,主要原因是国产自主品牌虽价低,但质量不过关,远不如国外品牌设备质量稳定可靠。
她还表示,国外品牌的设备在购置费用上普遍比国内品牌高出30%甚至更多,为防止国内一些小厂以“价低质劣”的设备恶意低价中标,只能在招标文书中预先设槛,将这些国内小厂拒之门外。
中标结果可“精确预测”
一些报名时就被拒之门外的国内厂商反映,江西此次政府采购所称的“国际知名品牌”概念模糊,容易出现人为的操纵;另外,所谓的“国外厂家在国内投资组装”早已花样翻新,一些厂家打着进口品牌的幌子,在国外注册一家公司,作为企业形象宣传使用,而所有的生产都在国内完成。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能够满足“国内投资组装”这一条款的,全国只有一到两家,开标结果甚至可以“精确预测”。
有违政府采购法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江西高速公路上使用的养护设备不属于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例外范畴。政府采购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者个人处分”。
各方质疑
“求洋求贵”或是为达某种目的
行业协会人士等指政府采购拒绝国货做法违背招标惯例
据新华社电得知国产自主品牌厂商参与江西此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遭到封杀的消息,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做法既不符合行业规范,也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行业协会人士 拒绝国货可能另有原因
上海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祖耀认为,江西此次政府招标文书不合行业规范。采购方完全可以设置相应的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要求,完全可以避免“低价低质中标者”出现。江西此次政府采购笼统地把国产自主品牌拒之门外,“很有可能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采用的非常办法”。
针对这种“求洋求贵”做法,中国公路学会筑路机械分会秘书长刘文华认为,也许国货有个别技术不如国外知名品牌,但从整体上看,国产自主品牌的高速公路路面设备并非像江西有关部门介绍的那样低下。政府采购应从售价、服务、技术、性价比等条件综合考虑,不能盲目追求国外品牌。
设备使用者 国产品牌较洋货优势更多
内蒙古高速公路开发公司设备租赁公司经理王金胜指出,该公司去年采购了近5000万元的路面设备,绝大多数是国产自主品牌。从国产路面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看,这些国货相对国外品牌都有更多优势。因为国产自主品牌的参与,使得昂贵的国外品牌路面设备价格不断下跌。
国产品牌厂商 指招标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一些被拒国产自主品牌生产厂商表示,政府采购的关键是能够采购到最佳性价比的产品,不应该将是国外品牌还是国内品牌作为衡量标准,这种门槛设定违背了招投标惯例,也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新闻备忘
合肥政府采购空调只要洋货
市长公开批评此类做法
据新华社电2006年11月16日,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项目公开招标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包括螺杆式冷水机组2台、冷却塔2台、空调离心泵和空调末端若干。其中,螺杆式冷水机组和空调离心泵的整机明确要求是“欧美日原装进口”。
据了解,报名期间,格力等国产品牌的空调厂商也积极向投标人递交报名材料,但都多次被拒之门外,原因就是这些品牌统统不符合“原装进口”的要求。愤怒之下,格力空调公司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的这一做法投诉到媒体。对此,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育民解释说,在综合楼招标之初,局里只强调标的产品质量,没有要求选择是国产品牌还是国外品牌。合肥市市长吴存荣得知此事后作了公开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