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质坚)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果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在抽查的北京、天津等8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35种产品中,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
果冻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色字体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
| |
此外,部分产品可溶性固形物达不到标准要求。可溶性固形物是指食品中的含糖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15%。抽查中有部分产品可溶性固形物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有1种产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仅为1%。
据介绍,此次抽查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广东省潮安县易胜工贸公司生产的易胜牌果冻棒(批次为20060602)、浙江省义乌市善云郎食品厂生产的甜娃牌果冻(批次为20060522)、福建龙海市辉达食品厂生产的和利兴牌七彩果冻青苹果果冻(批次为20060512)以及福建泉州市祥和食品公司生产的雅思嘉牌花间恋语热恋蜜桃果冻(批次为2006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