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台“法务部”施茂林日前首度指全面调查应纳入列管的检察官等司法人员尽速完成造册,送请新成立的所谓“移民署”列管出境。检察高层指出,被列管的检察官,将包括承办“国务机要费”案的“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北检公诉主任检察官张熙怀等10多人。岛内媒体报道说,这也是所谓“国家机密保护法”实施近4年来,被列管的检察官人数最多的一次。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法务部”表示,机密保护法规定,曾经手“国家机密”案件的公务员,以检察机关而言,包括承办检察官、经手、调卷的书记官等人都必须列管出境,被列管人退、离职或调职满3年才能解除列管限制。
目前被列管检察官承办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至少有机要费案、谍案、拉法叶舰采购案三类,“高检署”方面共15人最多,检察官8人是陈瑞仁、侯宽仁、覃正祥、张文政、罗荣干、朱家崎、姜贵昌、王壬贵,另加上王朝林等7位书记官。
被列管人员若欲出境,依所谓“机密保护法”规定,“高检署”、“地检署”检察长等机关首长核准即可出境,但出境地点是大陆地区时,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另需报请“内政部、法务部、国安局”、“陆委会”等组成的审查会审查许可后才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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