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冉萧虹实习生鲁洁佳)下班后,将电脑的显示器一关,主机还是让它开着,通宵下载电影,然后用移动硬盘拷着回家看。以前,虹虹(化名)觉得这没有什么,她周围不少朋友也是这么做的。
吃个樱桃小番茄,超市员工丢工作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楚卿实习生鲁洁佳)就因为“偷嘴”吃了个樱桃小番茄,超市员工刘萍(化名)丢了工作。昨日,刘萍对记者说,这对她确实是个教训。2005年9月24日上午11点多,青山区某超市员工刘萍路过卖场生鲜区时,顺手从一个购物篮里拿了两个樱桃番茄,吃了一个,掉了一个。超市防损室工作人员在录像里看得清楚,当即将刘萍请进了调查室,刘萍承认错误,并写下了事情经过及认识。她以为这是个小事,哪知两个月后,超市对她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她不服,申请仲裁被驳回后,她起诉到了青山区法院。记者看到了该超市的劳动合同书,其中明确规定“员工不得在卖场内食用食品、饮料,以及未经许可将任何商品带出卖场,即使是破碎的或者损坏的或者过期的”。5日,青山区法院一审认为,超市根据其行业特点,与员工进行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签、解除等约定,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刘萍的行为违反了双方合同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遂驳回其诉讼请求。
记者手记
公司合法规定应遵守
记者在武昌英特小区采访了一些退休的老职工,他们说,以前职工要是被公司除名了,那可真是个丢脸的事,一般人都会一声不吭赶紧离开,哪里想到会找公司理论或者要补偿?现在不同了,记者在汉口江汉路上随机采访,很多人都知道,按照《劳动法》,员工被解聘的,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补偿。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在进步,公司的要求也更高。在其位,就要一心一意谋其职,不能一心二用,或者犯下低级错误。很多行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对员工提出了些特殊的要求,只要不违法,既然我们选择了,就一定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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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部分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应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补发的)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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