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每日电讯1月5日上午,记者在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12家法人代表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用人单位因为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整改、罚款等处罚。
2006年9月19日起,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7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商贸业、医疗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等360家用人单位进行了两个月的专项检查。
在了解到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上述违规违法单位进行了整改纠正和行政处理后,青海省、西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在随后召开的有省、市人大代表参加的“正确履行代表职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座谈会上,省、市有关负责人指出:人大代表既有监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权力,更有遵守和履行国家法律的义务,法律面前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当事人都要严加查处,“人大代表”不应成为享受特权的光环。(杨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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