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好处请老乡出面帮忙
重庆万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局长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牟伦祥) 利用单位建房之机,指使他人索取贿赂。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重庆万州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局长余天奇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1999年初,万州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修建房屋,时任该局局长的余天奇欲找承建方肖某索要好处费。考虑到自己出面不便,余天奇便找到他的老乡、万州区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关沣峡帮忙,并许诺给其分钱。肖某在工程中标后,先后两次将40万元现金交给关沣峡。关沣峡将其中18万元给了余天奇,自己留下22万元。
此后,余天奇、关沣峡利用上述手段,又向一施工单位的程某索要好处费。对方同意支付好处费15万元后,关沣峡向余天奇汇报只谈成8万元。拿到15万元后,余天奇拿了5万元,关沣峡得到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余天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关沣峡共谋,利用职务之便,索要他人贿赂,他们的行为均构成受贿罪。除对余天奇作出上述判决外,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关沣峡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据悉,两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