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按照相关规定,安监工作人员绝对不允许酒后执法,但在刚刚过去的元旦当天,邢台桥东安监局的部分工作人员在中午饮酒后,因一加油站未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当场将其6台加油机查封(本报1月5日曾对此事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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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邢台桥东安监局部分工作人员在中午饮酒后来到中石油邢台第111号加油站加油。据当时加油站工作人员介绍,当时安监执法人员在加完油后,又额外索要发票。随后因加油站未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站内所有的6台加油机遭到当场查封。
对此事件,邢台桥东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当时查封的理由是“违章操作和未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该负责人同时也表示,安监工作人员不允许饮酒后执法,节日期间更要注意。此外,对于索要额外发票的事,“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该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月8日下午记者从邢台市安监局获悉,该局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当日即召开班子会议,对此事的调查处理给予了安排。但具体到饮酒人员如何处理,索要发票是否属实以及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接受记者采访的该局纪检有关负责人建议记者询问纪检张书记,但记者始终没有联系上张书记。该负责人同时向记者透露,目前,桥东区纪检委对此案已介入调查,相关人员正在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对于在此次事件中同样暴露出许多问题的中石油加油站,中国石油河北邢台销售分公司负责人坦陈并不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目前,“我们也要在全系统对此事件作出调查反省,举一反三,给社会一个满意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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