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个人参保人员符合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或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无事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就可由本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申报退休,并完清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申报退休要填写《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并提交《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职工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递交材料时,应制作材料清单一式两份,经递交人和收受人签字后,分别保存。本报记者朱阳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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