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协议离婚时,张容已怀孕两个多月,丈夫王军要求她流产,并给她1万元作为补偿。不料,离婚将近两年,张容却抱着儿子找王军要抚育费。上月底,合川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奇特的抚育费官司。
据了解,张容今年25岁,王军比她大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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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容虽然同意了,但她却一直没勇气走进医院的大门。随着时间的流逝,她腹中的胎儿渐渐长大。2005年底,她不顾当初的“流产承诺”,执意生下孩子。张容本想独自把儿子抚养成人,可到了去年年底,儿子满周岁,她也心力憔悴———微薄的收入实在无力抚养儿子。
迫于无奈,张容找到前夫王军。王军这才知道张容没有流产。虽然见到儿子很吃惊,不过王军很快承认了这个儿子。可一说到要给抚育费,王军却不“承认”了。他认为,既然张容选择生下儿子,就应该由她承担抚养责任。
协商不成,张容只得把前夫告到法院。合川区法院的法官进行了调解,让王军认识到应该抚育自己的儿子。同时,张容也意识到王军毕竟是孩子的父亲,闹得太僵也不利于儿子的成长。最终,王军承诺每月给孩子300元抚育费,张容也撤回起诉。(当事人均为化名)法官说法
合川区法院向伟法官认为,王军不能因为张容违反当初的协议,而不承担相应的抚育责任。另外,生育权是由男女双方共享,且需要男女相互协助才能实现的权利,具有合意性和相对独立性。张容与王军的结合,已经初步行使了此项权利。仅仅因为离婚,王军便单方要求张容去人工流产,侵犯了张容的生育权。记者易守华实习生 任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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