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购物导报》在其发行的《购物导报·完全娱乐》周刊上发表不实报道侵害自己名誉,女演员张钰将购物导报社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抚慰金10万元(本报2006年12月26日报道)。丰台法院昨日证实,此案已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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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称,2006年12月3日,购物导报社在其发行的报纸《购物导报·完全娱乐》周刊上以“和幕后老板谈妥百万合约,张钰性爱录像带怀疑作假”为标题报道了张钰被mimi007聘为网站专栏作者一事。对此,张钰认为购物导报社的报道严重歪曲事实真相,移花接木,混淆视听。
张钰认为,购物导报社的报道侵害了她的名誉,故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购物导报社在其媒体上澄清事实、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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