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再次发文强调
不得办寒假补习班
本报讯(记者黄丹彤)寒假将至,针对往年个别学校利用寒假进行集体补课现象,广州市教育局昨天向全市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下发《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寒假各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寒假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进行强制性集体补课,寒假可布置适量寒假作业,但要注意减轻学生过量课余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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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不得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
市教育局重申,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06~2007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及教学计划推进教学工作,不得提前或者推迟考试、放假。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做好学生学期成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及时召开家长会并发放学生手册。
提高学生对社会不良风气的抵抗能力。通知特别强调,各校做好强化对学生的品德、法制教育,强化公民道德教育和校园“远离不良文化”教育活动,切实抓好禁赌、禁毒,反对封建迷信教育,防止黄色书刊、电脑黄色光盘、不良营业网吧、游戏机室等对学生的侵害。同时要求学生注意做好交通、防火、野外活动等安全教育,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再次重申:
注意减轻学生过量课余负担
针对往年个别学校进行集体补课的现象。市教育局再次规定,各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寒假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进行强制性集体补课,寒假可布置适量寒假作业,但要注意减轻学生过量的课余负担。希望各校适当组织学生参加拥军优属、尊老爱幼、读好书、看好电影等多种有益社会实践活动。各校要面向学生开放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和体育馆等场所。
根据规定,广州市各局属学校、幼儿园干部和职工定于今年2月26日回校集中,教师2月27日回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其他各校由各区自行安排。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根据规定,2006年度广州学生的寒假高中放假3周,自今年2月4日起至2月27日止;初中、小学放假5周,自今年1月21日起至2月27日止。下学期广州市中小学均定于2月28日起正式上课。幼儿园放假办法参照小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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