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一部新的法律草案预计几天之内将呈交伊拉克议会讨论批准。这部法律草案由美国政府参与起草,主要内容是将伊拉克丰富的石油资源向西方石油公司开放。
草案:美国参与起草
英国《独立报》说,美国政府通过一家咨询公司介入了法案起草工作,该报记者看过草案内容,认为这份文件足以说明,“西方将如何在伊拉克的石油财富中捞一大笔”,而“伊拉克的未来,就是成为这场战争的战利品”。
《独立报》说,这一法案将给予西方石油巨头,如英国石油公司、英荷壳牌石油公司和埃克森-美孚公司,30年的合同开采伊拉克原油。这将是伊拉克自1972年实行石油工业国有化以来,西方企业首次大规模进入该国。伊拉克政府希望3月前让法案通过,成为法律文本。许多大石油公司最近几个月已派人前往伊拉克,以便在法律出台前获得开采合同。
后果:伊拉克损失惨重
参与法案起草工作的库尔德人代表认为,这份法案将“依据现代化标准,重新规划伊拉克石油工业”。但一些分析人士的观点指出,对伊拉克来说,法案失大于得。
报道说,根据法案,这些西方公司将与伊拉克政府签署产量分成协议。这种合作方式在中东地区极不寻常,在沙特阿拉伯和伊朗这两个世界最大的产油国,石油工业都属国有。
而且,分成方式也不合国际惯例。法案规定,在初始阶段,西方石油公司可分得伊拉克石油收入的60%至70%,直到他们收回投入成本;此后,他们还可分得多达20%的伊拉克石油收入。而通常的产量分成协议中,这两阶段分成比例应为40%和10%。
“平台”是一个专门监督石油工业的环保组织。该组织研究员格雷格·穆迪特说,在这部法案中,伊拉克要为它目前的不稳定在未来30年中付出巨大代价。
“他们将损失惨重,”穆迪特说,“因为他们现在没有能力拿到一份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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