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泥)今年1月至3月期间,包括股票转让所得的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必须到地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目前地税部门仍在准备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网上申报的相关办法,我市也尚无接到纳税人的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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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税务部门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年收入在12万以上的纳税人约有两万余人。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近日,相关申报细则将向广大纳税人公示。记者昨日也了解到,厦门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有关表格已经完成,纳税人可到https://www.xm-l-tax.gov.cn:81/xmds/ssbb/ssbb.htm下载。据有关人士透露,从本月中旬起,厦门纳税人可能将可进行网上申报。市民近期可关注税务部门的相关动态。
据了解,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之前必须准备好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有在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之后,纳税人方可在网上进行申报。此外,在3月31日以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还可以邮寄申报或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据介绍,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不按规定办理扣缴申报和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实施行政处罚。“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对具体规定不明确的,可向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厦门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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