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刑屹霆郜征)合肥一担保公司老总朱某被控私设小金库,将220万公款挪归自己和他人使用。昨日,朱某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曾向他借钱的私营业主孙某某也同堂受审,被控参与挪用公款20万。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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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指控,朱某于2003年11月7日至2004年3月25日,利用担保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以公司拆借名义,分3次将本公司账面上250万元转至安徽某公司账上,并明确表示上述款项由自己支配,朱某用32.3万买了一辆车,用71万买了一套住房。至案发,朱某在该公司共支出211.1753万元,余款38.8247万元在该公司账上。庭审中,朱某称在安徽某公司设立的账户,并非如检察机关指控的是他个人的小金库,而是整个担保公司的小金库。买车的产权也并非属于自己,而是属于担保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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