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9日电(记者 刘宝森)来自济南海关的消息说,不久前他们在检查出境物品时,查获了一起通过邮递渠道侵犯北京2008年奥运会标志知识产权的案件。
据济南海关介绍,2006年11月28日,有人向济南海关申报出境个人航空普通包裹,申报品名为“礼品包”,目的地为美国。
济南海关说,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随后就这一事件致信济南海关,称济南海关查获的这一超出自用合理数量邮寄出境含有奥组委徽记礼品包,已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奥组委官员表示,这是海关首次在邮递渠道查获侵犯北京奥运会标志知识产权的案件。应权利人要求,济南海关按照规定采取了相应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将侵权嫌疑物品悉数收缴。
2002年4月1日,《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开始施行。《条例》中规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格言、徽记、会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未经权利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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