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 环境应急能力列入环保考核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将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列入对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考核。
据介绍,广东环境安全隐患不少,已进入环境事故多发期,全省有1.83万家石油化工企业,其中相当部分沿江而建,对饮用水源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还有年排放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企业达6000家,放射源1.5万枚。
为应对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省政府去年底通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科学保障。但是,我省环境预警应急能力不足成了制约预案有效落实的瓶颈。为此,《通知》要求,要尽快构建省、市、县三级环境预警监控网络,全面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预测、监测、处置、后期评估和修复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十一五”期间要建成组织网络化、管理程序化、技术规范化、方法标准化、监测自动化、质控系统化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抓紧配置快速精确的便携式环境预警应急仪器设备。建立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责任制,并纳入环保责任考核范围。 (责任编辑:曾玉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