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为方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培训机构和个人参加技能鉴定,2007年本市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已确定。
本市鉴定对象及工种
今年的鉴定对象为本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院)历届毕业生、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毕(结)业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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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职业(工种)包括机械、交通、商业、物资、农业、电力、水利、化工、纺织、轻工、建设、铁道、体育、医药、电子、服务、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等;眼镜(验光)加工、计算机操作、饭店服务、烹饪、营养配餐员、美容美发、化妆师、美甲师、保健按摩师、刮痧师、摄影师、商品营业员、收银员、理货员等职业(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鉴定参加定期鉴定。定期鉴定理论考试时间为:2007年1月13日、4月7日、7月7日、9月8日、10月13日。
全国鉴定工种
今年全国统一考核鉴定的职业(工种)包括:秘书、推销员、公关员、职业指导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知的考核时间实施鉴定,培训单位须在考核前40天报名(具体考试时间以劳动部文件为准)。
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个人报名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办理,单位集体报名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本人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或学校开具的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证明或学制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半黑白照片三张。
凡理论知识、技能操作成绩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就业、上岗、晋级和出国劳务的依据。
咨询电话:23030918转8731、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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