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澳门8月2日电(记者张宁)澳门特区立法会2日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非高等教育的教育制度》法案,根据法案,特区政府将有序地在非高等教育领域全面推行15年免费教育。
根据法案,“非高等教育”指大学与高等专科教育以外,由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教育类型,包括幼儿至中学的“正规教育”以及“持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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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法案重新订立教育目标,重视人的整体发展,不以知识教育为唯一取向。法案规定,各教育程度的基本课程框架和课程标准由特区政府规划,各教育机构可根据标准自主开发课程。另外,还将设立教育发展基金支持非高等教育发展,计划投入15亿澳门元,作为头4年的运作需要。
法案在学制革新方面作出规定,即“正规教育”为三年学制的幼儿教育、六年学制的小学教育、三年学制的初中教育以及三年学制的高中教育。新学制的实施日程将由行政长官批示决定,建议过渡期不少于5个学年。
澳门原有教育制度法律于1991年生效。为适应澳门回归祖国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需要以及世界教育发展的新趋势,特区政府于2002年启动澳门教育制度的检讨与修订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再经过教育委员会的专家小组进行分析,最终修订出此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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