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孟青青 实习生 杜蕾记者吴幼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物价局有关通知精神,市物价部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市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
通知要求,要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高度关注粮油副食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副食品价格的监测,及时准确反映这些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购销、库存和价格动态,科学分析和判断价格变化趋势,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报告。全市各地要积极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城镇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农副产品市场和石油液化气市场的巡查力度,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对性质恶劣、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通知还要求,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确保重要情况及时传递。对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政策界限清楚的,要及时处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努力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