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9日讯记者毛磊报道: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为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切实保障和优质服务,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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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日召开的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2005年下半年,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设立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所在地的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和服务。这是人大工作的一项创新,标志着全国人大代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年多来,各地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的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五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多方面的服务;积极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做好服务工作,使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提出的许多报告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对全国人大代表开展系统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针对代表履职中的经费、时间问题,进一步落实代表履职的各项保障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说,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的行为主体。只有每一位代表都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人民代表大会才能真正成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机关,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他强调,各地的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要组织好全国人大代表讨论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有关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为大会审议做好准备;要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任职的最后一年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保障代表继续充分发挥作用;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选好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要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努力开创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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