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利用互联网纠集犯罪成员,以QQ群成立帮会组织实施抢劫。近日,这一抢劫犯罪团伙成员分别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
2006年初,仅有小学文化的蓬溪县三凤镇农民蒋庄,以“群主”的身份在网上建立一个QQ群--“火焰会”,遂宁市船山区农民刘含、新津县农民伍丰、米易等先后“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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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中旬,蒋庄邀请刘含等人前往南充共谋“发展大计”。5月20日晚,该团伙成员窜至南充市北湖公园,抢走肖某小灵通1部,抢得吉某现金50元及手机、小灵通各1部。5月21日,该团伙成员窜至玉带路彩虹桥加油站附近的河堤,抢得人民币80元、手机2部;窜至北湖公园,抢走邓某手机1部,并将邓某刺成重伤。5月22日,该团伙成员又窜至北湖公园,抢走李某现金200元、手机1部;抢走李某现金4000余元及手机1部。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全力侦破,5月23日将3人全部挡获。随后顺藤摸瓜,将其余团伙成员抓捕归案。
(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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