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马群)日前,省安监局公布了2006年下半年我省5家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至此,2006年我省共有17家企业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民可登陆省安监局网站查询,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可向省、市、县各级安监部门举报。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为此,近期我省开展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由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和省质检局带队,组成三个督查组,分赴西安、宝鸡、渭南、咸阳、汉中、安康6个市,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此外,已经建成投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应当依法进行生产,确保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进行整改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生产。
此外,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仍在生产经营的企业,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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