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大气、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成为长株潭环境同治重点
2006年10月15日,一对母子在长沙市环保局举办的“探寻母亲河,百名母子携手保护湘江”活动横幅上签名。图/记者秦楼
本报记者张冬萍 储文静 长沙报道
昨日,湖南省发改委会同省环保局联合发布《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明确了三市环境同治的主要任务。
省环保局副局长王会龙指出,长株潭三市老污染难治理、新污染难控制、城市环保任重道远,环境同治面临着资金、技术和监管方面的困难,“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总计投入168亿元用于三市重点环保项目的建设,以确保三市污染排放总量全面减少、达标率全面提高、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目标实现。
水污染防治:
重点保护饮用水源
“十一五”期间,长株潭环境同治将以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源环境控制,在核心区9个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保护株树桥、水府庙、官庄等第二水源点。强化重点江段综合整治,到2010年,清水塘、岳塘(竹埠港)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减少201万吨和2163万吨,镉污染削减40%。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在湘江流域朱亭镇(衡阳与株洲交界断面)至长沙月亮岛江段两岸各20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外排主要污染物涉及镉、汞、铅、砷和其他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排放严重的项目,严格监管涉镉、砷、汞重金属排放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10年,工业重复用水率达80%。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长沙长善垸、株洲河西、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06.5万吨,达到180.2万吨。强化农业污染控制,引导畜禽养殖业走生态养殖、清洁生产道路。
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十一五”期间,长株潭环境同治将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能源结构,扩大天然气、电力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到2010年,核心区淘汰所有4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市区居民普及天然气或石油液化气。加快脱硫脱硝步伐,推进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治理,推广低氮燃烧、烟气脱硝技术。控制颗粒物污染,长株潭核心区不再新建、扩建水泥机立窑、湿法窑和日产4000吨及以下的干法窑水泥项目,所有燃煤电厂、工业锅炉要安装烟尘净化装置。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鼓励发展电车、燃气车、混合动力车等绿色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严格机动车到期报废、尾气噪声不达标禁止上路制度。
废物污染防治:
实施废物无害处理
固体废物治理方面,将以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为重点。“十一五”期间,长株潭环境同治将建成3个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年安全处置危险废物18万吨、医疗废物1.24万吨。抓紧长沙铬盐厂、湖南铁合金集团堆存铬渣的无害化处置,促进企业降低能耗和物耗,加强回收利用。建立健全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政策措施,完成13个重点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3360万吨,达到7020万吨。
生态保护:
重点改善人居环境
在生态保护方面,将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构筑区域生态屏障。长株潭三市结合部“绿心”原则上只进行低密度生态型建设,建设15个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推进清水塘近郊土壤镉污染治理及修复等工程。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等“四洁”工程,推进供水设施建设,加大乡镇污染企业污染防治力度。以核心区29个重点小城镇为依托,加快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改善外围环境质量,重点保障湘江株洲段以上生态环境安全。加大衡阳水口山和郴州有色金属采选的综合整治,将郴州—衡阳—株洲交界断面水质管理纳入长株潭环境同治的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