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因为不满医保待遇被剥夺,便责怪于政府文件,近日,溧水县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向玲玲已经73岁高龄,她在上世纪90年代就退休了,一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2001年溧水县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按照溧政发2000120号文关于“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规定,她本该正式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保待遇。
法院认为,向玲玲所诉的行政行为是溧水县人民政府文件,即溧政发(2004)122号溧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停破产企业退休托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此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的范围,法院不予受理。(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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