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永寿县“李鬼”警车满街跑
法制网记者 台建林
陕D61053,仅看牌照,这应当是一辆民用车辆。就在这辆车的车顶,却赫然安装着蓝红相间的固定式警灯。
1月5日中午,在陕西省永寿县县城,悬挂陕D61053的运政稽查车辆,躲开记者的照相机,加速行驶,闯过红灯,冲进永寿县运输管理所院内。
“警灯是警车的专用装备。运政稽查车辆为啥要装警灯?”
永寿县运管所工作人员答说:“我不知道,你问我们领导去。”但5日一整天,记者一直没有找见运管所的领导。
从运管所出来,又看到了一辆顶着警灯的城管监察车一闪而过。这辆车没有牌照,在安装车牌处挂着一张“城管执法”的铁牌。让人大开眼界的是,在永寿县城,安装有固定式警灯的“计划生育服务车”、“城管监察”、“规划监察”、“环卫监察”、“运政稽查”等十几种车辆往来穿梭。
“大街上总能听到警报声,烦人得很!”这些所谓“警车”的出现,使永寿县城的居民很是反感。开杂货铺的老陈说:“最近路上装警灯的车是越来越多,正儿八经的执法单位挂警灯合适,不是正儿八经的执法单位挂警灯就让人很不舒服。”
装上警灯有什么好处?———没有牌照交警也不查处,闯着红灯招摇过市。“冒牌警车满街跑,永寿警察管不了。”老陈念起当地群众编的一句顺口溜。
永寿县冒牌的“李鬼”警车满街跑,真的就没人管了吗?
永寿县交警大队政秘科白科长似乎也有苦衷:“交警大队近期工作太忙,还没顾上这些事。我们的人手不够。这不,最近几天312国道大堵车,我们的人都调到那边去了。”
采访札记
台建林
依据《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永寿街头的这些“警车”无疑都是“李鬼”。
一些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车辆,为何热衷于滥用警笛、滥装警灯?有的人说违章时可以跟交警“套近乎”,有的人说“可以加大工作力度”。这实质上就是一种特权思想在作祟。
执法权威靠什么树立?靠的是执法公正、文明,而不是穿上和警服相似的制服,开上装有警灯、警报器的车辆。狐假虎威,就能“加大工作力度”、树立权威?似很可疑。“李鬼”毕竟不是李逵,就是在腰后多别几把板斧,也只能徒添笑料耳。
根据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只有警车才可以安装警灯,而警车的使用范围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任务的机动车辆。公安部规定对非法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依据相关法律,强制拆除、收缴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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