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程菲 实习生高晨雨)昨天,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校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全省小学从1月25日开始,中学从2月1日开始放寒假。中小学下学年报名注册规定时间为2月26、27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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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严禁中小学校利用寒假期间擅自组织学生上课、补课及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各中小学校可根据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的需要,为学生布置适量的寒假作业。除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外,中小学其他年级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回校补课,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确需补课的必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通知指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不得提前或推迟放假和开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或推迟放假和开学的,须报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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