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夏晶 通讯员 黄进明 贺晓锋实习生王丽)本想趁鞭炮“禁改限”赚一笔,谁知花800元非法买回烟花爆竹,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74岁的贺老汉这次亏大了。
昨日12时10分,市公安局治安检查站民警在检查进入市区的车辆时,发现牌号为鄂AC7278的微型面包车内装有大量无证运输的烟花爆竹,经清点,共有鞭炮10万响、冲天炮260支、摇花500支、礼花1000响、碎炮50盒等,共12个品种。
74岁的货主贺老汉是汉阳区永丰乡汉城村人,他称这些爆竹是在一批发店花800元买的,打算运回去卖。
目前此案已移交至市公安局治安处,并依法对贺老汉和货车司机作出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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