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昨天,公安部公布了全国公安机关2006年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情况,在此类案件中,公安机关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元,在公安部公布的10起典型案件中,福建两起案件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2006年4月19日,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池某涉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进行立案侦查。
2006年5月,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了巫某等人涉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经查,2004年11月至2006年5月,犯罪嫌疑人巫某等5人利用担任某日资企业资材部购买课职员的职务之便,在同福州、泉州、上海等地供货商接洽业务中,要求各供货商以供货金额的5%-10%作为回扣,总计收受19家供货商的回扣款165万元人民币。目前,已有4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追回赃款58万元人民币。另一犯罪嫌疑人正在积极追捕中。
据介绍,2006年1至1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受理商业贿赂案件1197起,破案996起,抓获涉案人员781人,涉案总价值1.68亿元,挽回经济损失6468.42万元。与2005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数增长66%,立案数和破案数均增长54%。(新华北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