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董峻)2006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7946起,与历年均值相比火灾次数减少39.9%。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1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2006年森林火灾发生情况有三个特点:
一是火灾发生时段集中。
二是火灾发生地点广泛而敏感。森林火灾不仅大量分布于东北、西南等森林火灾高发区,还广泛涉及北京、河北、山西、重庆等以往较少发生森林火灾的地区。发生在北京香山、河北雾灵山、山西五台山、云南玉龙雪山等著名风景区周边的数起森林火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三是火灾扑救极为困难。由于森林火灾发生地山势险峻,地形复杂,交通困难,扑火十分艰难。黑龙江、内蒙古三起特大雷击森林火灾,由于火势猛,战线长,山深林密,道路稀少,加之气候条件恶劣,扑救工作遭遇了史无前例的困难和挑战。
他表示,2006年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积极协调。国家紧急追加森林防火经费1.42亿元,各地大幅度增加防火投入,改善扑火设施、装备。国家林业局及国家森防指办公室20余次启动应急预案,派出近30个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调拨2000多万元储备物资。
(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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