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10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被提名人、“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检察署检察长陈聪明今天表示,检察官侦办“国务机要费”案,无违反“宪法”五十二条有关“总统”享刑事豁免权的规范,但司法院大法官正在“释宪”,也须尊重大法官“释宪”结果。
陈聪明说,“宪法”第五十二条明文的豁免权规范,是指保障“总统”在任期内可享刑事豁免,“总统”卸任之后,任内若涉及刑责当然可以继续侦办。
陈聪明表示,“第一夫人”吴淑珍虽遭起诉,但检察官的职责就是要认定被告有罪,但基于无罪推定,目前还无法断定吴淑珍是否涉及贪渎。
另据报道,台“立法院”10日上午联席审查“检察总长”提名人陈聪明的资格。陈聪明回答蓝营“立委”问题时表示,陈水扁从未向他施压过,但如果有向他施压,他一定不会接受。
陈聪明还说,目前仍无法具体说明,究竟要遴选谁出任特侦组检察官,但“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是可参考对象。他也坦承,有参与连署支持“国务机要费”公诉检察官张熙怀。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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