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浙江舟山一家公司的电脑系统管理员通过网上银行盗划公司资金230万元。这名制造网络盗窃大案的男子及其两名同伙日前被判入狱。
2006年1月21日,舟山警方接到报案,当地一家公司的财务主管称,公司出纳员当天接到网上银行汇单对账后发现,有一笔总计230万元的巨款在1月17日分6次汇入了深圳国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账户,可是报案的公司称自己从未与这家深圳国枫公司有任何业务上的往来,而公司的出纳员也不记得自己曾经手过这笔巨款。
经过警方排查,公司电脑系统管理员傅臻杰具有重要作案嫌疑。
2004年的上半年,傅臻杰在网上聊天时结识了刚刚离异后在绍兴做网站管理员的安徽女子吴萍,两人几次见面后便成了情人。由于平时生活拮据,傅臻杰在和吴萍的交往中都花吴萍的钱,他由此越来越感到金钱的重要。
2005年7月,傅臻杰向吴萍提起了自己早已预谋的盗划公司资金一事。吴萍此时不再反对,应傅臻杰的要求,她还购买了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黑客软件和银行卡等作案工具。但由于技术原因,傅臻杰试图通过远程计算机来盗划资金的计划最终没有实现。
2006年1月17日,傅臻杰在出纳员工作时拔掉财务室的网线,出纳员便找他去修理电脑。傅臻杰显得十分认真,出纳员感到电脑一时难以修复,便出门办事去了。此时傅臻杰便根据前一天学到的网上银行操作步骤,利用事先伪造的转账单,将公司资金230万元盗划转至吴萍联系好的深圳国枫公司的账户中。
但没想到,深圳国枫公司的账户持有人曹源通过地下洗钱公司提出现金人民币75万元和港币96万元后,根本就不想把钱分给傅臻杰和吴萍,除部分分给同伙,其余提现的赃款被他一人独吞挥霍,在被警方抓获前短短的一个月内,百万元巨额只剩下30余万元。
最后,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傅臻杰、曹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吴萍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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