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通讯员王芳郑志杰记者黄墩良)泉港区山腰锦川村的庄某辛辛苦苦养了一池鱼,但池塘的鱼常遭小偷“光顾”。苦恼之余,庄某设计擒住小偷。哪想到庄某伙同他人私设“公堂”审小偷,将小偷打成轻伤。泉港区人民检察院称,庄某等二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已被提起公诉。
多年前,被告人庄某在自己村内承包了一养鱼池,平时,庄某对池塘悉心照顾,然而,无论庄某如何小心,池塘里的鱼还是经常不翼而飞。
2006年8月8日晚7时许,庄某叫来其表弟黄某鸿埋伏在鱼池边。半个多小时后,前来偷鱼的郑某被两人当场抓获。按道理,他们该将郑某送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
两人持铁棍殴打郑某,随后将郑某带回庄某家中。两人一起用麻绳将郑某捆绑于楼梯扶手上,后又用手铐铐住郑某。庄某伙同黄某荣(另案处理)殴打郑某,逼问偷鱼的次数及经过,并用纸笔及录音机记录下来。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拷问,至当晚11时许,庄某方将郑某送回家中。当晚郑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民警于次日抓获庄某和黄某鸿。经法医鉴定,郑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近日,泉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对庄某和黄某鸿提起公诉。因郑某盗窃数额较少,检察机关发建议函给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郑某进行治安处罚。
检察院工作人员说,市民若发现小偷,可报警,或将其擒住,扭送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切不可自行对小偷进行处罚,否则自己将难逃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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