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累犯取保候审
检察院直接批捕
本报讯 (通讯员 殷茹记者童家松)近日,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对两名已办理取保候审的累犯,直接作出了逮捕的决定。
2006年12月初,公安机关先后向天宁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代家红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案和王元喜等4人盗窃、收购赃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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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检察院认为: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关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的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关于适用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代、王二人显然不可能被判处缓刑,必须予以羁押,遂作出逮捕决定,现公安机关已对两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
敲诈工友吃宵夜
两名恶棍被逮捕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建如 吴静 记者 加明)日前,在锡务工人员朱某、胡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朱某、胡某和汪某均是外地在锡打工人员,本是东港镇一家私营企业的工友,平时关系不错。2006年9月的一天晚上,朱某、胡某想去吃夜宵,却苦于手头吃紧。此时,素有“小诸葛”之称的朱某计上心来,出了个馊主意,说是去向汪某要钱。胡某一听正中下怀,心想汪某长得瘦小,且平时软弱好欺负,吃了亏也不敢声张。主意一打定,二人马上赶到宿舍,先是好言好语假意借钱,汪某口袋中本就没钱,也知道二人是有借没还,说什么也不肯。见此情景,二人马上换了另外一副嘴脸,一番言语恐吓加上几记耳光之后,汪某向老板借了50块钱奉上。50块钱对月工资仅500余元的朱、胡二人来说并非小数目,但不是自己的钱自然不会心疼,当晚50块钱便被二人挥霍一空。
尝到甜头后,朱某、胡某变本加厉,又先后3次向汪某要钱,不给就一顿拳打脚踢,甚至在11月的天气强迫汪某脱光衣服浇上冷水并用电风扇对其猛吹,前后4次向汪某强拿硬要123元。最终,汪某忍无可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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