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铁路春运票价上浮制度最早源于广东。1993年春运期间,由于当时进出广东的外来务工人员突然增多,致使铁路部门对乘火车进出广东省和广东省境内的乘客实行浮动加价,以调节客流。
1995年春运期间,春运浮动票价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北京、郑州、济南、上海、柳州、成都铁路局和广铁集团,凡属该范围售出的车票除小孩、学生和革命伤残军人外均实行浮动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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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至2001年,我国铁路一直沿用了票价上浮制度,上浮幅度根据席别不同从10%到30%不等。
2002年1月12日,中国公用事业价格管理者,即原国家计委,首次对社会关注的春运铁路客运涨价问题举行全国听证会。听证后,铁道部发布《关于2002年春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2002年从北京始发的新型空调车和普通列车,在原票价基础上硬座上浮15%,其它席别上浮20%。
2003年至2006年的春运火车票价上涨未举行听证会,而调价幅度与2002年上涨情况相同。
2007年是2002年春运铁路价格听证会以来的第6个年头,在消费者的质疑声中,铁道部突然发布了票价今年不再上浮的政策。
在此过程中,先后有律师乔占祥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郝劲松状告铁道部,但均以败诉告终。2007年1月,郝劲松致信铁道部部长,呼吁铁道部2007年春运期间停止票价上浮。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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