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石潭
1月9日上午,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大石门村村委会的办公室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原在小港金宝轮毂抛光厂打工的40多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因老板逃逸而被拖欠的16.3万元的血汗钱。他们边在工资单上盖章领钱边高兴地对记者说,幸亏有政府做主,要不,今年恐怕都不能回家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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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到血汗钱的农民工已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可协作垫薪的政府部门下一步怎么办?这是很多读者尤其关注的。笔者以为,虽然政府部门已垫薪,但“清欠”工作并未结束:一方面,政府部门已经垫下的资金以及协作企业的提前支付费用,需要及时足额讨回来,以免变成“呆账”、“死账”,造成不该有的经济损失,衍生出不必要的矛盾;另一方面,将“黑心”老板绳之以法,既是对其不法逃薪行为的惩戒,也是对其他企业主必要的教育。唯能如此,才可改善本地用工环境,创设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
政府为农民工垫薪,本质上应是充当弱势者的权利“代言人”,以行政力量和法律强制来与不法欠薪者抗衡。如果政府垫了薪,结果对不法逃薪者没有惩戒,白当了“冤大头”,那么反而滋长了欠薪者的嚣张气焰。因此,政府垫薪之后,务切要将“清欠”进行到底,以强大的“清欠”声势与实际的动作,打击不法欠薪企业主,震慑心存不轨用工者,以此向世人昭示本地用工、务工环境的法制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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