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力)昨天,在市高院的直接协调下,市一中院辖区内一公司的470万土地拍卖款,被直接划到市五中院用以兑付220多个民工工资。据市高院负责人介绍,这一模式首次在全国尝试,将成为重庆法院解决民工工资兑现的一种新的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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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重庆渝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效益不好,拖欠220多位民工3个月工资,共计470万元,随后老板潘某消失。后在南岸区法院的帮助下,终于与潘某联系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按照程序,要经过评估、拍卖等过程民工才能拿到兑付的工资。市高院领导提出,重庆渝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在九龙坡区有一块已经拍卖出去的土地,拍卖款可以兑付民工们的工资。可九龙坡是属于市一中院的辖区,而审理拖欠民工工资的法院又属于市五中院管辖,把一中院的执行款用来兑付五中院辖区的案子可行吗?这在全国可没先例。这个难题摆在市高院面前。
市高院领导果断决定,跨2个中院执行,从该公司土地拍卖款中提取470万,划到了南岸区法院,用以兑付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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