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阿立、阿明、阿武等6人对一名不满15周岁的智障女孩施行了性侵犯。昨天,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少年庭依法对他们宣读了判决。
智障女偶遇6小伙
阿立、阿明、阿武等6人均暂住在江北某楼盘一保安宿舍里,他们大的不过18周岁,小的为17周岁,其中有人有了保安的工作,有人还在技校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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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呆子!”阿立轻声嘀咕着,阿武用眼神示意认可。“跟我们一起玩,你来不来啊!”听到有得玩,小娟一蹦一跳跟去了。阿立、阿武将小娟带到某小区一偏僻处,让其坐在电瓶车上,随后阿立亲起小娟,阿武则抚摸其上身,临了还不忘嘱咐小娟“再过来玩”。
之后的几天里,小娟竟“应约”接连出现在保安宿舍附近,她异常的行为举止马上引得兄弟们凑过来看热闹。“她头脑不好,玩玩去,没关系的。”阿立等几个人说。“你们不要碰她,出了事,你们要倒霉的!”宿舍区一个老保安告诉几个小伙子。
这几个夜晚,他们天天把小娟带到江堤下,继续着猥亵行为。几次得手后,阿立开始得寸进尺,还是在江堤下,他欲与小娟发生性关系,后因其自身原因未能成功。
少女被查出怀孕了
6个人对小娟数次猥亵,而阿明却对她另有“想法”。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阿明利用当保安上夜班的机会,偷偷将小娟哄进了一处空屋里,与其发生了关系。2006年7月,家人无意间发现小娟怀孕,大为惊讶,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尔后小娟引产。
公安机关经侦查和对小娟引产下的胚胎进行检验,认定该胚胎与阿明有亲缘关系。另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小娟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保护能力。
昨法院对6人宣判
昨天,浦口区法院少年庭对此案作出了宣判:阿立犯强奸罪(未遂)、强制猥亵妇女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阿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余阿武等4人均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缓刑。
办案法官表示,与小娟这样的精神病患者发生性行为,无论其是否自愿,依照刑律都要以强奸罪论处。(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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