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11日讯
(记者李传华)昨天,在交警眼皮底下被打伤大货车车主易某从定安交警大队拿回了他交的2000元押金。定安交警大队同时告诉记者,通过他们的查证,与大货车发生碰撞的号码为粤A3R275的皮卡车是一辆报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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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定安交警大队交管股股长邓伦安告诉记者,通过他们查证,证实皮卡车是一辆报废车。据省交警总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报废车上路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易某介绍,昨天上午,他赶到定安交警大队,邓伦安将他与皮卡车车主叫到一起,进行调解,皮卡车车主提出让易某给他修车,就放他一马,易某没有同意。见调解不成,邓伦安让易某5天后将车开到定安,他们进行进一步检测后再作事故认定。当易某提出皮卡车既然是报废车就应负事故全责,交警方不能组织调解,邓伦安没有理睬。
记者昨天下午电话采访了邓伦安,他称本报今天的报道搞得他很狼狈。对于组织双方调解一事,他称是“按程序办”。对于报废车应当在事故中负怎样的责任,他称“要由大队领导开会商议后才能决定”。
省交警总队有关专家表示,法律对报废车的规定明明白白,出了事故是要负全责的,定安交警在明知皮卡车是报废车的情况下,仍组织双方调解,欲将事故私了,显然是一错再错。据了解,今天,省交警总队将派出调查组前往定安,对这次事件进行调查。(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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