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刀捅6旬情人 受害人请求免除对女友的刑罚
24岁的女青年李芳将60岁的情人捅成重伤,受害人却请求司法机关不要追究李芳的刑事责任。今天上午,市北法院对李芳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4岁的女青年李芳是外地来青的打工人员,2006年10月2日晚,李芳因琐事与同居男友赵伟发生争执,持水果刀连捅对方腹部两刀,致其重伤。后经知情人举报,李芳被抓获。
庭审中,李芳称,当时,由于她怀疑赵伟在外还有别的女人,就想用自残的方法来吓唬对方,赵伟为制止自己自残而上前夺刀,在争夺水果刀时赵伟突然松手,自己才伤了对方。
庭审中,公诉人提出,受害人赵伟提交书面申请称,自己的妻子已经去世,他和李芳已同居一年双方感情很深,当日受伤后自己打的去了医院救治,其他知情人报警后在第二天将李芳抓获,而李芳在伤害自己后,曾欲在栈桥投海自杀。因此,受害人请求不要追究李芳的刑事责任,并且不要一分钱赔偿。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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