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市打工的肥东县人谢某明知无证驾车是违法行为,却心存侥幸,在自己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上路,遇到交警对其检查时还强行逃跑,结果受到警方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1月5日早晨,谢某驾驶一辆无牌照跨骑式摩托车沿屯溪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屯溪路与马鞍山路交口时,正在执勤的交警三大队民警盛习峰上前对其进行检查,谢某为逃避检查,竟然驾车强行逃跑,盛习峰抓住摩托车的车把令其停车,谢某不但不听,还不顾民警的人身安全继续行驶,将盛习峰拖行了约10米,最后才在其他民警的强行拦截下停了下来,致使民警盛习峰的手部受伤,鲜血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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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交警三大队对谢某进行了讯问,查实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警方于当天对谢某作出了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当谢某在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法律文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流露出了深深的悔意。(张树人、张青川)
来源:
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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