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姜静金陵晚报报道昨天,记者从江苏省涉外婚姻登记处获悉,截止到2006年12月20日,涉外婚姻登记处共办理婚姻登记1690对,比前年上升了13%,其中结婚登记1548对,比前年增长了100多对;离婚登记142对,比前年增长了2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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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外嫁仍是典型特征
记者了解到,涉外婚姻的范围越来越广,但从去年的情况看,涉外婚姻中,涉日婚姻有215对,占14%。江苏籍女性主要来自南京、苏州、盐城等地,这种地域分布,与我省经济外向度的区域分布很吻合。从性别看,去年外籍男性与江苏籍女性办理结婚登记,占涉外婚姻登记总数的90%左右。江苏的女性外嫁仍是江苏涉外婚姻的典型特征。江苏籍男性与外籍女性办理结婚登记的有144对,占10%左右。
年龄差异明显缩小
从登记的当事人年龄看,外方男性年龄在31岁—40岁之间占了43%。30岁以下的占21%,41岁—50岁占22%;51岁以上占14%。江苏籍女性中,30岁以下占70%,31岁—30岁之间占23%。41岁以上占6%。其中年龄悬殊最大的相差49岁。外方女性中,30岁以下有73人,31岁—40岁48人,41岁以上23人,江苏籍男性中,30岁以下70人,31岁—40岁44人,41岁以上30人。除了年龄差异明显缩小外,外嫁的女性文化程度也明显提高,大专及本科学历达到了46%,外方男性中,仅仅本科学历就达到49%,文化程度的差距明显变小。
应端正对婚姻的态度
与结婚登记情况相似,2006年度离婚登记的人中,江苏籍当事人的地域分布,以苏州、南京、无锡等为多。而且离婚双方的基本年龄特点是外籍男性年龄偏大,主要出现在31岁—40岁。而江苏籍的女性年龄偏小,主要在20岁—30岁。从离婚的情况看,离婚的当事人文化程度差异也并不大。但江苏籍的女性没有工作的,离婚率非常高。有关人士说,在涉外婚姻中,婚姻的当事人要端正对待婚姻的态度,了解对方的文化背景,有稳定的工作,并对另一方的语言能够很好地掌握,否则婚后沟通不好,没有共同语言,过了恋爱时的新鲜期,就很难维持了。从去年的情况看,尽管离婚的人数比前年有所增加,但总的情况还是很稳定的,而且涉外婚姻中,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差距也越来越小,这些,都是涉外婚姻趋于正常化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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