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1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法院要求陈水扁办公室在1月11日前对“公务机要费案”六项“机密外交”提出说明,截止到今天中午,合议庭仍然没有收到陈水扁办公室的函复文件。
陈水扁曾表示“公务机要费案”一切费用都用在六项“机密外交”上,法院之前二度要求陈水扁办公室提出说明,但有鉴于第一次府方给了法院软钉子,法官特别要求用最快速的方式,派专人把函文送进陈水扁府邸内,并且限期在1月11日,也就是今天中午以前函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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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检察官也请求,除函文给陈水扁办公室,也一并转到吕秀莲办公室,而且要求府方函复的文件中,必须包含核定“机密文件”的文号、流程、保管单位,以及承办人。
台媒报道称,截止到今天中午,合议庭仍然没有收到陈水扁办公室的函复文件,岛内法界人士认为,陈水扁昨日在尼加拉瓜,对“机密外交”发表看法,他说,“不是不说实话,而是有些事不能说,死了也不能说”,所以陈水扁办公室应该不会有任何动作。(董洁)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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