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港澳台新闻 > 中国台湾网

台“公投法修正草案”初审通过七版本全保留

  中国台湾网1月11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公投法修正草案”,由于朝野“立委”分歧较大,经两次表决才以十比九决议七个版本全数保留,二读前须交付朝野协商。议事人员表示,由于民进党“立委”全部投反对票,因此全案已无复议空间,确定初审通过。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午逐条审查“公投法修正草案”,包括台联党、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及台当局“行政院”共七个版本并案审查,但各方对部分条文歧见甚大,加上会议主席、无党团结联盟籍“立委”蔡豪(屏东县)认为,“立委”在逐条审查发言时可对全数条文表达意见,引发民进党籍与台联党籍“立委”要求程序发言。

  但经一个多小时程序发言,仍无法对逐条审查的定义达成共识,蔡豪宣布休息,朝野各党团发出动员令准备表决,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与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都到场。

  表决时,朝野“立委”群起包围主席台,民进党籍“立委”高建智(台北市)、薛凌(不分区)、赵永清(台北县)等人欲阻止表决,国民党籍“立委”吴育升(台北县)、吴志扬(桃园县)、朱凤芝(桃园县)等则“保护”蔡豪不被阻挠,勉强表决。

  经首次表决结果九比一,同意将全案保留送协商,但柯建铭要求重付表决;第二次表决结果九比九,蔡豪同意交付协商,因此十比九决议通过,并宣布散会。

  台“公投法修正草案”较具争议的条文包括,现行条文第二条有关“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的存废,台当局“行政院”认为依政党比例组成违反权力分立等原则,提案删除;国民党籍“立委”李庆华(台北县)提案版本则认为未经“公审会”认定,不得办理“公投”。

  现行条文第十七条规定遭外力威胁,“总统”可经台当局“行政院院会”决议,就攸关安全事项交付“公投”,通称“防御性公投”;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台北市)提案认为,若“防御性公投”“立法院”追认时不同意,就不能交付“公投”。

  此外,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提案要求“公投”不能绑“大选”。(郭强)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精彩推荐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蔡豪 | 柯建铭 | 公投 | 立委 | 表决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搜狐招商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