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田雨)2006年,全国发生火灾22.3万起,死亡1517人,受伤1418人,直接财产损失7.8亿元。与2005年相比,上述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起数下降57.1%、死亡人数下降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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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11日在公安部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的情况。
刘金国介绍,2006年进入9月份,一些地方重特大火灾一度高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遏制重特大火灾多发势头,切实稳定火灾形势,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100天的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深入开展专项督察,强力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扭转了第四季度火灾高发局面,对实现全年火灾形势的平稳并趋于好转起到关键性作用。
据介绍,2006年第四季度,全国火灾起数、亡人、伤人和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7%、43.8%、57.5%和51.4%,是一年中下降幅度最大的一个季度。同时,第四季度全国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火灾,重特大火灾四项指数下降幅度都在三成以上,其中,死亡人数下降超过八成。北京、山西、吉林、上海、江西、河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宁夏等11个省区市没有发生重大火灾。
此外,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共检查社会单位48.8万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4万处,其中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重大隐患952处,并对217家新发现的重大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各地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举办的单位7619家,取缔、查封1302家,行政拘留2345人。
另据刘金国介绍,2006年,全国公安消防官兵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42万多起,有28名官兵在灭火救援中牺牲,43名官兵负伤。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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