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家口电(记者刘雅静见习记者张岩)110国道张家口下八里收费站旁,所立的通告牌最近遭到多位司机质疑,因为上面明确写着该收费站收费年限为12年,而下面的落款日期是1994年12月17日,也就是说到2006年12月16日停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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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国道下八里收费站是张家口市区到宣化区(张宣公路)的必经之站,其收费标准是由省交通厅及物价局、财政厅核定车型而制定的,所有过往车辆都按照此标准执行。记者看到,在下八里收费站旁立着一个蓝色的通告牌,通告牌上明确说明:为偿还贷款本息,公路(桥梁、隧道)养护收费设施的购置及管理费用,收费年限为12年,落款日期是1994年12月17日。按照这个时间推算,收费应该在2006年12月16日24时截止。所以,经常过往市区与宣化区的司机对此表示质疑,他们拨打通告牌上的举报电话,可是号码已经更改。他们希望媒体能够搞清楚此事,消除他们的疑问。
随后,记者来到下八里收费站,看到收费站确实仍对所有过往车辆进行收费。该站办公室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对市交通局<关于对张宣两地车辆收取通行费的请示>的批复》的原始资料。市政府在资料里同意了收费的请示,批复日期为1995年9月29日。同时,他们告诉记者,下八里收费站正式开始收费的日期为1995年10月9日。
为什么通告时间和批复时间不符呢?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省交通厅征稽局通行费科。一位工作人员查看了下八里收费站的有关资料后答复记者,下八里收费站旁的通告牌是1999年全省统一更换的,过去通告牌上的时间现在无法考证了,而1999年更新的通告牌是由省物价局统一制作的,很可能是在这个环节上出现了差错。同时他们表示,根据原始资料,马上将错误时间更正,消除广大司机朋友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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