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再掀“环评风暴”。1月11日,该局副局长潘岳宣布,全国钢铁、电力、冶金等行业82个项目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涉及总投资1123亿元。环保总局将首次启动“区域限批”行政惩罚手段,对4个行政区域、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
(1月11日《人民网》)
我们期待,“区域限批”剑锋所指,确能真正对一些地方或行业产生震动与威慑,更重要的是,能够以真正触动一些地方官员以及行业领导的利益诉求的方式,促其“限而后改”,推动环保治理的前行。但不容否认,这一进程依然是艰难的。
环保的悲剧性并不在于它的任务有多艰巨,而是它不得不受制于地方GDP增长的潜规则。那么环保部门此次决绝而坚定的“区域限批”,能否真正限制住一些非理性的发展冲动?事实上,当82个项目不约而同地严重违反环评制度,也就喻示着,至少在此前,相关审批程序在一些地方被置若罔闻,而其背后的关键因素,仍旧是地方保护与利益驱动。那么,“区域限批”能否最大程度地凝结起一些地方政府或行业管理层的环保共识,真正达到“限而后批”?
凝聚环保共识,已成为中国环保治理的关键所在。值得欣慰的是,在环保总局做出“区域限批”决定之前,已与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形成共识。同时,环保总局也建议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人员的行政责任。但是,在环境保护依然处于“多龙治水”的现状之下,中国的环保事业需要寻求更大的共识,这不仅包括国家部委之间横向的共识,更包括上下一致的共识。因此,我们不希望“区域限批”成为潘岳所担心的“呼啸而过的一阵媒体热炒”,也更希望“区域限批”能够真正凝结起中国更大的环保共识。(杨初湖南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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