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李亚东)价值30余万元的轿车在社区内被盗,车主严某认为社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在与社区协商半年有余而未果的情况下,昨天下午1时左右,喝得醉醺醺的严某来到新光社区办公室,一怒之下不仅将社区党支部书记的车砸坏,更是把社区办公室的几扇门给砸了个稀烂。
| |
在新光社区办公室楼下,社区党支部书记吴正文的车就停在这里,车的后窗被砸出了三个窟窿。进入办公室,更是一片狼藉,两扇玻璃门被砸坏,玻璃碎片洒得到处都是,还有一扇木门也被踢坏。吴正文说,前来闹事的严某住在他们社区,去年5月,严某的一辆雅阁轿车在社区内被盗。严某认为他的车在社区内被盗,那么社区就负有责任,因此要求社区对他进行赔偿。吴正文认为,严某在社区内停车,社区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另外,设置的社区保安也只是为了强化防范,不可能完全杜绝犯罪行为。“如果因为小区设置了保安,居民一旦被盗便认为是社区的责任,那么哪个社区还会设置保安?”吴说,他也与严某多次协商,但一直没有结果。不料,昨天下午,醉酒后的严某竟然来砸了他的车和社区办公室。吴还表示,在严某闹事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没有动手。
随后,记者又在医院找到了满嘴酒气的严某。严说,他遭到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殴打,胸部、头部和手部都很疼。在自己的车被盗一事上,严某肯定地说,社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按照小区惯例,车辆进入小区时,要向门卫保安领取一张出入证,出小区时,则需把出入证还给保安。但是,他的出入证还在身上,车却被盗了,也就是说,他的车被盗驶出小区时,保安没有向车上的人索要出入证。不过,在说到昨天下午他在社区办公室干了些什么时,严则表示“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