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刘幸福)1月10日16时5分许,西安市交管四大队民警辛红岗在东新街值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陕AY0587的白色北斗星小型汽车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上前纠正时才发现该车行驶证号码与车牌号码不符,民警辛红岗当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将当事人王晓带回交管四大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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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时许,西安市交管四大队二中队队长宗英杰带领记者来到车场,查看当时民警查扣的车辆,在车场记者看到当事车辆车号变为陕A10587。在了解中,一位车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晚上车主曾来车场,取走了车上的东西,可能是车主改动了车牌。宗队长告诉记者,该车的车牌“Y”被改成了“1”是用蓝色的胶带把“Y”的两叉处涂盖住,然后再用白色的胶带把“Y”变成了“1”。该车的车牌就这样由原来的陕AY0587变成了陕A10587。记者在当事车子的前挡风玻璃处看到,2007年度的车辆通行证上也显示该车的车号为陕A10587。
宗队长告诉记者,像王晓这样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之规定,变造机动车号牌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直到记者采访结束时,也未见当事人及车主前来办理处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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